2010年3月6日 星期六

0227隨堂一

一、何謂設計?好的例子及不良的例子。

  「設計」(Design)這個詞來源於拉丁文的Designare,意思為構想、畫記號。它的範圍包括甚廣,如繪畫、視覺傳達、工藝、建築等等,而其內容與定義,經常隨著時代的變遷以及思想潮流的演變而改變。

  在文藝復興時期,「設計」被解釋為畫家、雕刻家的草稿和構想,並用記號表現、計畫和估量的造形。

  法語中設計「Dessin」則包括圖案、構思、籌畫等意思。圖案代表一件經過圖示化後的事物,或於器物上描繪平面的裝飾模樣,反應設計師在構思和籌畫之後的結果。

  現代所謂的「設計」一詞,則有廣義與狹義兩種意義。

  廣義的用法,是指有計畫達成具實用價值或觀賞價值的人為事物。有效的「設計」是採用各種方法以獲得預期的結果,或免除不理想的呈現。

  狹義的設計,則特別是指對外觀的要求,在實用、經濟的原則下做各種變化,用吸引人的外觀或流行的款式來增加銷售力。 

  在二十世紀裡,「設計」所涵蓋的內容與意義更加廣泛而複雜,例如莫荷里‧那基(Moholy Nagy,1895-1946)便主張設計並不只是表面的裝飾而已,而是指具有某種用途和目的,並且綜合了社會性、經濟性、技術性、藝術性、心理性及生理性等諸要素,在生產的軌道上,計畫或設計可能產生的製品技術。這樣的說法為設計做了一個客觀而適切於時代的詮釋。 

  綜上所述,設計是一種具有清楚目標計畫的思考過程或步驟,是利用輔助物將原始構想轉化表達出來,用以改善生活及美化生活的創造活動,兼具有實用和藝術的雙重價值。
(以上轉載自http://blog.udn.com/jason080/371872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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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認為設計就是配合人們需求所創造出來的東西,它可以是規律的或是富有變化的。例如杯子的基本構造不變,但是外觀可以美化,材質也有很多選擇。

  好的例子就是設計物具有功能性或是美觀性質;不好的例子就是設計物擁有不只一樣的缺點,例如某樣東西好看但不耐用,或者其材質可能有危害環境的成分。


二、何謂方法?好方法及差方法的例子。你認為到中友百貨,看到好的設計,會用什麼方法描述它?

  方法就是配合形態、色彩、材質,考慮種種因素和各方面的思考,為設計的手法和過程。

  好方法是考慮到為了人民便利的實用性,或是具有獨創性的創意設計;差的方法就是不考慮大眾對物品的需求、不符合生活需要性,或是不在乎設計利弊和優缺點為何的設計。

  在中友百貨或是其他地方看到好的設計,會有"好棒""真厲害""很喜歡"等等的讚嘆。不管是實用型的設計或是創意性的設計,設計者針對人們的各種需求所創造出來的東西,這些都是需要思考、耗費心神體力的,這點尤其讓我大感佩服。


三、何謂設計方法?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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